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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1章:這是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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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角的淚水卻是悄然滑下。

那是悔恨的淚水。

悔她害李月蘭不成反著了她的當,恨的是,她被一個臟醜不堪年紀足以當她父親的老男人給......

從她被老鰥夫扒了衣服進入她身體那一刻,她就已然睜開眼睛了。只是全身無力,推不開他,只能任由著他在自己身上馳騁。他用他奇臭無比嘴巴親吻她,用他指甲裏都是黑泥的手掌撫摸她,那種惡心,那種從心底裏發出的抗拒,卻又無能為力,令她好恨。

本該這一切承受是李月蘭,李月蘭,而現在卻成了她,

所有的不甘,悔恨幾乎要把這濃重的黑夜給吞噬。方張氏這時候已掙紮著爬了起來,一把撲到方敏秀的身上,哭道:“秀啊,怎麽會這樣......”

她望著方敏秀脖子上一道道被那個老男人蹂躪的痕跡,雙手顫抖,根本不敢碰方敏秀,不是嫌棄這個女兒,而是心痛。

她想不通,為什麽事情會演變成這樣。

不是說萬無一失嗎?

不是勝券在握嗎?

怎麽會這樣,怎麽會這樣?

方敏秀也不知道怎麽會這樣?她也在想,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?可想了半天,也想不到。

罷了,不必去想了。

這已經不是重點了,重點是,她再一次被敗得徹底,再一次輸給了瑤丫頭。

從前的種種,加上今日,她們這筆仇恨賬,除了鮮血,別的方式已然算不清了。

縱然對方敏秀心裏亦有埋怨和恨,但此刻看到她如此,方長遠心裏也不好受。

他指著地上被打暈的老鰥夫問道:“這個怎麽處理?”

不能一直將他留在這裏,否則被別人看到,老方家的脊梁骨怕是要戳斷。

“扔到大山裏去餵狼!”

方張氏剛張嘴,話還沒有說出來,方敏秀已然開口,聲音異常平靜。

方長遠有些詫異望著她,尋常人的女兒家遇上這種事必定大哭大鬧,要死要活,他這個妹妹倒好,冷靜的很。

“還楞著幹什麽?還不把他扔出去?”方敏秀見著他沒動,突然吼了起來。

那滿目猙獰的樣子,直把方長遠嚇了一大跳。

他看了她一眼,這才是她正常該有反應。

找來繩子,方長遠將老鰥夫的手腳綁在一起。方張氏那一棍,就算她拼盡全力,也不會很重,畢竟一個老太太的力量能多大,怕是到半路就會醒。所以用繩子捆著他,免得路上節外生枝。

這邊方長遠剛出門,方張氏就迫不及待的問道:“秀兒啊,你還好嗎?”

“我能好嗎?”方敏秀這幾個字是從牙縫裏磨出來的,方張氏知道她心裏的痛,她心裏的恨,一把握住她的手,安慰道,“沒事,你二哥把它扔到山裏餵狼,也算給你報了仇了。”

只是這一輩子,方敏秀毀了。

這個年紀,這副容貌,這種身體條件,如今還失了貞,誰會娶?註定要孤老一生了啊!

方敏秀扭頭看著她:“娘,一個老鰥夫的命,能抵得上我後半輩子的幸福麽?我此刻所有的恥辱都是瑤丫頭和李月蘭害的,她們不死,我的債永遠不清。”

“我知道,我知道,可咱鬥得過她們麽?眼麽前咱們得該想想,你要怎麽辦?”

瑤丫頭能把老鰥夫送到方敏秀的床上,心裏就已然知道,是她們在陷害她,陷害她娘。

以她如今在村子裏的威望,隨便一句話,族部都有可能取了她們的老命!

她不怕死,可怕秀兒死。

她更怕不甘心。

仇還沒報,就死了。不甘,不甘啊!

想到這裏,方張氏突然覺得眼前一片絕望。

這事要是瑤丫頭捅到族部,或是報了官,她和方敏秀是沒有一條活路的。

方張氏哭了。

替自己悲哀,也替老天不長眼,為何總是幫著大房一家感到憤怒。

更多的還是心痛。

把方敏秀的清白搭了進去,這世上,大概沒有哪種心痛能比得上一個做母親的,親眼看著自己的骨肉被一個陌生老男人踐踏蹂躪還要痛苦。

這種痛,比白發人送黑發人還要極致,還要揪心痛徹萬分。

方敏秀望著漆黑的房頂,眼底黑霧翻滾,不知在想什麽。

也不知方張氏哭了多久,突然聽到方敏秀呢喃了一句:“好冷!”

確實冷。

外面嚇得大雪,這床,這屋子冷冰冰的,身上就只有方長遠脫下來的外套,能不冷嗎?

可這種冷,不極她心冷的萬分之一。

方張氏不會理解的,只覺得她冷,是因為前面一個原因。努力撐著身子,將方敏秀摟在懷裏:“娘抱著你,就不會冷了。”

方敏秀往她懷裏蹭了蹭,這是她第一次真切感受一個母親傳來的愛,卻是在這種情況下。

好可笑。

亦可悲。

方張氏將沾在她臉上的頭發撥到腦後,卻意外發現,這個角度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她胸口下一片片紅色的印痕,是那個老男人留下的。

方張氏看了兩眼,迅速將衣裳給她往上拉,眼淚流得更洶了。

她對這個孩子有虧欠,因為在這個孩子很小的時候把她給賣了。是的,賣了。

雖然她一直給自己找理由找借口,賣女兒是不得已而為之,可心裏的愧疚卻是與日俱增。

只是不願承認罷了。

哪怕這個孩子多年後歸來,質問她,她依然不承認。

她確實還有些陪嫁的首飾,也還有老方家的祖傳金器,不多,但足以支撐當時的困境。

但她沒有拿出來用。因為她要為兒子們留著,為孫子置辦家業,女兒家養得再好再金貴,再疼愛,終歸是要嫁人,變成別人家的媳婦。

伺候別人的爹娘,跟別人過一輩子。

所以她自作主張的賣了。

那個舉步維艱的年代,她不能傾家蕩產為丈夫治病,她必須要將這個家撐下來,為兒孫們將來的生活做考慮。

可她一個婦人,能做得了什麽,只能賣女兒了。

沒辦法,真是沒辦法。

她瞧著那戶人家挺好,實誠,待人又寬厚,家裏條件又好,到了那邊,雖是做下人的命,但能吃飽穿暖,也不失為一個好去處。

所以賣了。

她到現在都不覺得當時的決定是錯誤的,只是愧疚一直心存,卻不曾有半點後悔。

如果這種事情再來一遍,她或許還會這樣做。

因為這就是女人的命,是她和方敏秀,是天底下千千萬萬個貧苦家庭女子的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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